(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 8日電)台灣大哥大今天舉行董事會,通過將透過旗下100%持股的大富媒體科技,以新台幣83.48億元,取得富邦媒體科技公司5885萬6550股,持股比例達51%;此交易案尚待公平會核准。
富邦媒體科技於2004年 9月成立,擁有momo電視購物台、momoshop 網站、momo型錄、momo 藥妝連鎖店及momo百貨等實體、虛擬通路。富邦媒體科技2010年營收148億元,稅後淨利10億元,每股盈餘 (EPS) 9.08元,每股淨值20.09元。
富邦金控及台灣大哥大今天傍晚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共同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此實質關係人交易內容。
富邦金控表示,為配合金管會2009年修訂金控法第37條,增訂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對非金融產業投資總量不得超過15%的限制,富邦金控子公司富邦金控創投今天召開董事會,通過以每股141.84元出售持有的富邦媒體科技公司股份5885萬6550股予台灣大哥大子公司大富媒體科技公司,總計83.48億元。
此外,富邦金控創投亦以每股141.84元出售富邦媒體科技股份167萬3372股予中國化學製藥公司,總計2.37億元。
經此次股權交易,再加計員工認購新股稀釋股權情況,台灣大的大富媒體科技將擁有富邦媒體科技50.63%股權、富邦金控創投持股13.35%、東安投資及WooriHome Shopping各持有10.96%、中化持股2.98%,其餘員工及個人持股約11.12%;未來台灣大方面會占有4席董事席次。
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淑祥表示,收購富邦媒體科技可提升台灣大哥大未來成長動能,並增加非語音服務營收來源。
台灣大哥大可藉由富邦媒體科技在momo購物等電子商務平台及產業生態鏈上的經驗,加快行動商務服務發展腳步,實體通路方面亦可共同展店,形成商圈效應、發揮物流、商品及裝潢共同採購等資源共享及降低成本效益,發揮虛擬及實體通路跨平台綜效。
此外,富邦媒體科技與大陸北京 MSO歌華公司合資成立的富邦歌華商貿公司,資本額人民幣 1億元,富邦媒體科技持股 8成,台灣大哥大可以此為基礎,拓展大陸電視購物相關業務。
阮淑祥指出,富邦媒體科技此次訂價每股141.84元,是依其企業價值約 140億元、現金25億元、淨值23億元、資產45億元及品牌、獲利能力等內容,經 3家財務顧問及會計師評算出來的結果。
阮淑祥表示,此交易將在下週一 (11日)送件,尚待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若順利於 6月生效,台灣大今年約可認列富邦媒體科技約半年的獲利,對台灣大EPS 貢獻約0.075元。1000408
文章來源: 中央社
- Sep 21 Wed 2011 03:43
台哥大取得momo逾半股權,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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